近日,記者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,湖南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(即2005年12月29日前由原人事部門認定的工傷人員)傷殘保障金標準。
在此次的調整中,特等每年23760元,一等每年18600元,二等甲級每年9300元,二等乙級每年7230元,三等甲級每年6200元,三等乙級每年5170元,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。原已享受工傷待遇的,不享受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障金。(記者申文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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